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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宏鑫食品屠宰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中华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9-07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文件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鄢陵县宏鑫食品屠宰场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屠宰生猪300000头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许昌市鄢陵县安陵镇北环路中段路北500米
  运行时间:2800h/a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 https://pan.baidu.com/s/1LmxhSLFurHorNcaVD99Aww;提取码:13wx。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北街村村委会办公室。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vlvc19QoXOdXeTsIhvcXA;提取码:osf5。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厂址周边居民及关心项目建设的各界人士。
  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建设地点选择的意见和态度,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要求等。
  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意见。环评单位将会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存档,并反映在环评报告书中,以利于项目作为当地经济和环境的建设做出贡献。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鄢陵县宏鑫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837419888
  邮政编号:461200
  通讯地址:许昌市鄢陵县安陵镇北环路中段路北500米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371-23862701
  电子信箱:760540605@qq.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2210


  鄢陵县宏鑫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编辑:亦涵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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